• 天津乾晖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天津合同纠纷律师,天津房产纠纷律师,天津法律咨询等相关信息发布和资讯展示,敬请关注!

手机:18702213898(同微信)

手机:18722599498

网址:www.qianhuilvshi.com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国际广场红星大厦1号楼719室

天津市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分享刑事律师的有效辩护

来源:http://www.qianhuilvshi.com/news713520.html
发布时间:2021/11/8 9:51:00

       天津市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分享刑事律师的有效辩护:天津市刑事辩护专业律师讲刑事律师在一个案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专业性更强,能够足够高的刑事律师,往往能够帮助当事人进行更有效地辩护。


       天津市刑事辩护专业律师讲“有效辩护”也是近期刑事诉讼中较为热门的提法,追根溯源,其来源于美国法学和法律实践,美国联邦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例确立了被告人享有“获得有效辩护的宪法权利”这一原则。但对此并没有具体解释,以致对其内涵产生一定的争议。从语义上理解,所谓有效,着眼点在于“效”,效有效果、效益、效率或效力等意思,通常认为,有效的理解应为有效果、有效益。不少观点认为,“有效辩护”主要就是要从辩护效果来进行考量。只有说服裁判法官接受律师的辩护意见,进而对于当事人从轻、减轻处罚,这样才实现了“有效”。也有观点认为,“有效辩护”要从当事人(委托人)之角度出发,当事人接受并认同律师的辩护行为和意见,给予了乐观评价,无论法院是否采纳,均可视为有效。因为辩护之目的根本在于维护当事人权益,而当事人的评价当然是较为直接和主要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有效辩护”既不能从是否说服法官角度去理解,也不能从当事人认可与否去评判,而应当相对客观的予以认定,即律师是否尽职尽责进行辩护,只要忠诚尽责地履行了辩护职责,完成了委托任务,无论法官是否采纳,也无论当事人如何评价,都应视为达到了“有效性”。


       继而,无论主观评判抑或客观分析,律师辩护要在当事人、裁判者以及行业自身寻求较大公约数,实现所谓的“有效辩护”,方法即成为关键性问题。或曰,有效为目的,方式为手段。诚如前文所述,程序性辩护和实体性辩护是辩护的“硬币两面”,程序的重要意义不再赘述,此处就再论及实体性辩护如何服务于辩护的有效之目的,亦再探讨实体与程序之关系。


       天津市刑事辩护专业律师讲程序性辩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则,程序性辩护之终级目的仍为实现(或维护)当事人(委托人)的实体利益。在高调提倡加强程序性辩护的当下,我们既要继续支持和大力推进程序性辩护的实务应用,在有必要时,亦可通过诉讼本身来推动法制的不断完善和程序的优化改良。但同时,作为专业辩护人,还应当同时重视实体性辩护,不应舍本逐末,或有偏废。在辩护时,若追求目标是庭审过程中的“滔滔不绝”和“侃侃而谈”,希冀在场面上获得“好效果”,从程序上直接否决相关司法行为,而不注重对于犯罪构成、罪名(定性)、量刑等实体问题的剖析论证,脱离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实不可取。甚者,以程序是否合法为名,直接攻击现行司法制度。人为地割裂程序性辩护和实体性辩护之联系,并采取一些不恰当的方式,应予弃之。辩护人在履职时,应避免程序性辩护的如此“异化”,特别注重对于程序与实体的紧密结合,把握案件之“案眼”所在,系统谋划“有效辩护”之本来意义。


【相关标签】:天津市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相关新闻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