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乾晖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天津合同纠纷律师,天津房产纠纷律师,天津法律咨询等相关信息发布和资讯展示,敬请关注!

手机:18702213898(同微信)

手机:18722599498

网址:www.qianhuilvshi.com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国际广场红星大厦1号楼719室

天津离婚律师浅述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来源:http://www.qianhuilvshi.com/news935013.html
发布时间:2023/4/20 8:52:00

天津离婚律师浅述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序上详细加以询问;另外对于债权人谈及的其他人,应作详细记录,以便庭后调查。

      2.告知举债一方当事人如提供虚假债务后的法律后果,要求其陈述举债的原因与过程,通过详细的记录,细致辨别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断的与债权人的陈述进行比较,如果与债权人的陈述发生重大分歧,应要求当事人予以解释,如不能作出明确解释,就不能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对于存有可疑债务,债权人又不能到庭接受询问的案件,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不宜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应在离婚诉讼中暂不处理该笔债务,并告知当事人可待权利人主张权利时一并处理。


      4.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另一方当事人寻找证据,证实债务存在的不合理性,如对家庭收入与支出的详细梳理,可以发现民间借贷债务不存在的可能性;或者引导当事人举证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举债一方并未用于家庭支出,而是用于个人挥霍。

【相关标签】:天津离婚律师,

相关新闻

相关产品